四川金江映月企业
管理咨询有限公司
  
一站式
企业服务
jinjiangyingyue 
新闻中心
NEWS CENTER
小规模纳税人季销售额为40万元,其中15万元开具了专票,还能免增值税吗?
来源: | 作者:金江映月小编 | 发布时间: 1092天前 | 411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据《四川金江映月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》(公司地址:成都市武侯区金江路43号

咨询电话:15902899990侯经理,16602890857侯经理,15008477368刘主管,13882048543舒经理,13908007486马总)侯经理知悉,小规模纳税人季销售额为40万元,其中15万元开具了专票,还能免增值税吗?

我公司是按季度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2季度销售额为40万元,但是由于下游企业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,所以我公司就其中15万元收入业务开具了1%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。请问,我公司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?

答: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》(2021年第5号)规定,你公司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,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,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。因你公司向购买方就15万元收入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,按照规定,则需要按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和适用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(即缴纳1500元=15万元*1%)。对于没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部分收入(25万元=40万元-15万元),仍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。